市政工程质量检测的标准介绍
2020-04-18 来自: 河南山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:938
市政工程的质量非常重要,如果检测结果和标准有出入,就要严格按照市政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来进行修改和返工。下面我们就来说说市政工程质量检测的标准。
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评定,分为“合格”与“优良”两个等级。
市政道路工程的工序、部位、单位工程应按以下要求划分:
一、工序:
工序划分为:路基、基层、面层、附属构筑物等。
合格:符合下列要求者,应评为“合格”。
1.主要检查项目的合格率应达到百分百;
2.非主要检查项目的合格率均应达到70%,且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点,具zui大偏差应在允许偏差的1.5倍之内。在特殊情况下如zui大偏差超过允许偏差1.5倍,但不影响下道工序施工、工程结构和使用功能,仍可评为合格。
优良: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“优良”。
1.符合合格标准的条件。
2.全部检查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,应达到85%。
二、部位:
市政道路工程不宜划分部位,但也可按长度划分为若干个部位。
合格:所有工序合格,则该部位应评为“合格”。
优良:在评定为合格的基础上,全部工序检查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达到85%,则该部位应评为“优良”。
三、单位工程:
市政道路工程中的独立核算项目,应是一个单位工程。采用分期单独核算的同一市政道路工程,应是若干个单位工程。
检验评定必须经外观项目检查合格后,才能进行允许偏差项目的检验。
进行抽样检验时,应使抽样取点能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。
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的检验及评定应按工序、部位及单位工程三级进行,当该工程不划分部位时,可按工序、单位工程两级进行。其评定标准的主要依据为合格率:
合格:所有部位的工序均为合格,则该单位工程应评为“合格”。
优良:在评定合格的基础上,全部部位检验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达到85%,则该单位工程应评为“优良”。
工序的质量如不符合本标准规定,应及时进行处理。返工重做的工程,应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。加固补强后改变结构外形成造成永久缺陷的工程,一律不得评为优良。